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5日退市海越(60038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处罚字[2026]1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海越能源控股股东、关联方情况 案涉期间,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鑫)持有海越能源 19.21%的股份,高鑫金控持有汇能鑫100%的股份。汇能鑫仅是高鑫金控用于管 理控制海越能源的持股平台,相关事务由高鑫金控管控,在经营决策、财务管 理、人员管理、行政管理、办公场所等方面无独立性。案涉期间高鑫金控实际 管控海越能源,是海越能源控股股东。 案涉期间,高鑫金控能够对宁夏恺力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恺力 信)、铜川安泰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安泰容)施加重大影响。海 越能源与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第三条第一款所述“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 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的情 形。宁夏恺力信、铜川安泰容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所述“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是海越能源的关联方。 二、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 2023 年至2024年期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通过组织、指使海越能源及其 子公司向供应商预付货款、向工程建设方支付预付款、向客户延迟收款等形式, 占用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资金。其中2023年资金占用发生额36,878.08万元, 期末余额11,003.55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8%、3.60%; 2024 年 1-6 月资金占用发生额19,258.50 万元,期末余额 25,842.63 万元, 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6%、8.40%。 2023 年至2024年期间,海越能源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宁夏恺力信、铜川 安泰容发生原材料采购、委托加工、厂房和土地租赁等关联交易。其中2023年 发生额30,556.15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10.01%;2024年1-6月 发生额655.39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0.21%。 上述事项,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亦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 遗漏。海越能源 2024 年年度报告已披露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额 19,258.50 万元。截至2025年5月立案调查日,案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 行政处罚决定:拟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 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5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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