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太龙股份(300650)作为原告的《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详细内容如下:
案号:(2025)闽0211民初4747号
- 标题: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某乙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甲公司支付模具承揽费32,3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2,3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5年4月7日起计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被告某乙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某甲公司支付保全申请费375.9元; 三、驳回原告某甲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某甲公司
- 被告:某乙公司
- 判决日期:2025年10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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