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交所就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证券交易机制,促进市场稳定运行,更好满足投资者需求。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上交所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相关调整有助于满足投资者以收盘价交易的需求,延长相关品种的交易时间,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
2019年,科创板推出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制度,进一步丰富了科创板股票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于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30提交收盘定价申报,15:05至15:30交易所按照时间优先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推出以来运行平稳,作为盘中连续交易的有效补充,为投资者提供了便利,满足了投资者多元化的交易需求,对于减少大额交易对盘中交易价格的冲击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交易规则修订拟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ETF,业务安排上,A股和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拟参照科创板股票的现行做法,其交易时间、撮合原则、行情及数据披露等安排与现有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安排一致,其单笔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等维持标的证券竞价交易安排。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具有多方面积极作用,一是延长了实际交易时间,可以满足投资者多样化交易需求,提升投资者交易便利度;二是为中长期资金入市提供多元交易通道,便利机构投资者管理资产组合;三是有助于降低跟踪收盘价格的交易策略对收盘价的影响,提高市场稳定性。相关调整有效落实了证监会“科创板八条”关于研究优化盘后交易机制的相关工作安排,后续,上交所将持续加强与市场各方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保障相关交易制度平稳落地。
二是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与沪市股票保持一致。相关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基金收盘阶段价格稳定性和定价效率,提高市场机制一致性。
从全球交易所的收盘交易机制来看,集合竞价是最主要的交易模式。沪市股票2018年将股票收盘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集合竞价,机制上线以来运行情况良好,对于降低波动率、减少股票异动频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沪市基金收盘阶段采用连续竞价方式,基金的收盘价为当天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随着基金市场的发展,产品数量不断增加,为进一步提升尾盘定价效率和稳定性,此次交易规则修订拟将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调整为同股票一致,即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基金收盘交易机制由连续竞价调整为集合竞价,有助于提高尾盘定价效率和稳定性,并提升机制一致性。后续,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推进相关交易制度平稳有序落地。
三是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将前期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一并纳入本次修订,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调整规则表述,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持续完善基础交易制度,不断强化交易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